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落实中央《决定》精神,树立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打造我市人口计生宣传教育品牌,经研究,拟于8月中旬开展南宁市第四届“优生优育—美孕妈妈”才艺竞赛活动,现将《南宁市第四届“优生优育—美孕妈妈”才艺竞赛活动实施方案》下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南宁市第四届“优生优育—美孕妈妈”
才艺竞赛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央《决定》精神,积极开展孕前保健和孕产期教育工作,帮助准妈妈掌握优生优育科普知识,不断提高我市出生人口素质,定于8月中旬举办南宁市第四届“优生优育—美孕妈妈”才艺竞赛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中央《决定》精神,树立和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紧密联系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实际,促进我市人口素质全面提高和家庭幸福。
二、活动主题和宗旨
主题:优生优育展美孕妈妈风采,男性参与促家庭美满和谐。
宗旨:搭建一个平台,展示美孕妈妈风采,弘扬新型生育文化,提高孕育知识。以“优生优育—美孕妈妈”才艺竞赛活动为契机,大力宣传和普及优生优育科学知识,进一步提升孕育期教育品位,树立人口计生宣传教育品牌。
三、活动时间
2008年2月中旬至8月中旬。
四、参加人员
兴宁、青秀、江南、西乡塘、良庆和邕宁6个城区现孕的准妈妈。
五、活动内容及进程安排
(一)活动内容
1、有奖知识问卷。
2、才艺竞赛。
(二)活动进程安排
1、知识问卷阶段:2008年2月15日—7月18日。
(1)发放问发时间:2008年3月10日—6月20日;
(2)问卷回收时间:2008年6月20日—6月25日;
(3)问卷批改、核对时间:2008年6月25日—7月6日;
(4)选拔、确定选手时间:2008年7月7日—7月21日。
2、才艺竞赛时间:2008年8月中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细则及评分标准(附后)
七、奖项设置
(一)组织奖。以城区为单位,按照组织参加知识问卷答题人数、完成质量和参加才艺竞赛孕妈妈最后成绩评定。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二)个人奖。决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其余为优秀奖。
(三)参与奖。所有参加知识问卷答题的孕妈妈,卷面合格有效且分数达到60分以上的均可获赠一份精美奖品。
八、活动要求
(一)领导重视、认真落实。“优生优育—美孕妈妈”才艺竞赛是我市人口计生宣传教育的一项重要活动,前三届活动得到了国家、自治区人口计生委领导的肯定,国家、自治区和市级多家新闻媒体都进行了报道。各县区,尤其是六个城区要将此次竞赛活动作为宣传和普及优生优育科学知识,建设社会主义新型生育文化,创建美好幸福家庭与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内容和有效载体,指定专人负责,积极组织孕妈妈参赛,认真抓好竞赛活动各项组织工作的落实。
(二)明确责任,落实到位。各城区人口计生局和相关单位要认真抓好参赛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按分配任务和工作要求全面抓好落实。
第一、通过三个途径做好问卷的发放和答题工作。一是各城区把问卷下发到各办事处、社区,由人口计生专(兼)干分发给辖区的孕妈妈填写。二是在市人口计生学校优生优育学习班上发给孕妈妈填写。三是由美赞臣(广州)有限公司通过区、市妇幼等医院在亲孕妈妈俱乐部和孕妇体操馆上课时发给孕妈妈填写。
第二、做好问卷的回收整理工作。发放到各办事处、社区的问卷以城区为单位收集;发放到市人口计生学校优生优育学习班的问卷由市人口计生服务中心代为收集;发放到医院的问卷由美赞臣公司工作人员代为收集。各方收集的问卷于6月25日前收齐整理后统一交到市人口计生宣教信息中心。
第三、做好参赛孕妈妈选拔、报名工作。每个城区从知识问卷答题优胜者中选送2名优秀孕妈妈参加总决赛,并于7月21日前,将参赛人员名单(姓名、性别、年龄、身体状况、预产期、家庭住址、联系方式和参赛曲目等)报市人口计生宣教信息中心。
(三)突出主题、多出精品。“优生优育展示美孕妈妈风采,男性参与促进家庭美满和谐”为本届竞赛活动的主题。各城区选送的参赛曲目必须紧扣时代脉搏,内容健康向上,同时抓住有利时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决定》精神,大力宣传和普及优生优育科学知识,在活动的组织中要精益求精,多出精品。
(四)组织有序、注重实效。各城区在组织、参与活动的过程中要做到有条不紊,认真组织。一是要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孕妈妈的参与面。二是要注意调动准爸爸参与的积极性、创造性,让孕妈妈真正在活动中施其所长,展示个性,使我们的活动取得实效。
(五)组织参加决赛的六个城区各指定一名领队,配合竞赛会务组做好协调参赛对象、组织基本观众(另行通知)入场和维持会场秩序等工作。六个县分管副局长和宣教股长届时到场参加活动。
(六)各城区要协调参赛选手组织好亲友助威团和啦啦队,为参赛选手加油助威、活跃现场气氛。比赛当天还请前三届一等奖获得者到现场介绍育儿经验,请所属城区负责邀请和做好协调工作。
联系人:黄仁照、王 琨
电 话:5886902 传 真:5871682
手 机:13878605775 13978846790
附:1、南宁市第四届“优生优育—美孕妈妈”才艺竞赛活动细则及评分标准
2、南宁市第四届“优生优育—美孕妈妈”才艺竞赛活动知识问卷分配表
南宁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二〇〇八年三月十日
附件1:
南宁市第四届“优生优育—美孕妈妈”
才艺竞赛活动细则及评分标准
一、知识问卷
各城区辖区内所有现孕的准妈妈均可参加答题比赛。全市共2500份问卷,六个城区完成1500份,剩余1000份分别由市人口计生宣教信息中心在优生优育学习班上发给孕妈妈填写和由美赞臣(广州)有限公司通过区、市妇幼等医院在亲孕妈妈俱乐部和孕妇体操馆上课时发给孕妈妈填写。
评定标准:孕妈妈独立或夫妻共同完成,卷面合格有效。
二、才艺竞赛(表演材料、器材自备)
(一)参加人数:各城区选送2位孕期在5—7个月的优秀准妈妈参加比赛。
(二)竞赛形式。采用百分制,分两个环节进行。一是孕妈妈个人才艺表演赛。二是“和谐夫妻”表演赛,由孕妈妈与准爸爸共同展示以“幸福甜蜜、和谐美满”为主题的内容。
1、个人才艺表演赛(满分50分)。孕妈妈个人上场,包括仪态、才艺。时间6—8分钟。
(1)参赛宣言(仪态万方),满分20分。
每位选手用2分钟的时间作自我介绍。
评定标准:台风、语言表达、服饰搭配、妆容和整体印象等。
插花、手工、朗诵、书法、表演、唱歌等均可充分展示,形式不限。时间4—6分钟。
评定标准:台风、表演技巧、节目创新、时间把握和舞台效果。
第一轮个人才艺表演结束后,前6名进入第二轮“和谐夫妻”表演赛。第一轮的竞赛成绩计入第二轮。
2、“和谐夫妻”表演赛(满分50分)。
由孕妈妈和准爸爸共同表演。形式不限,要求体现社会和家庭幸福美满、快乐和谐主题。时间6—8分钟。
评定标准:台风、表演技巧、节目创新、突出主题、时间把握和舞台效果。
三、评委组成
评委拟邀请区、市人口计生委领导和六个县人口计生局领导及医学专家担任。
附件2:
南宁市第四届“优生优育—美孕妈妈”
才艺竞赛知识问卷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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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
数 量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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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区 |
2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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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秀区 |
3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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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区 |
2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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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乡塘区 |
3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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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庆区 |
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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邕宁区 |
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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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教信息中心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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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2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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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请各城区于6月25日前将填写好的知识问卷收齐后统一交市人口计生宣教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