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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户籍已婚育龄夫妻办理《二孩生育证》程序

夫妇双方向现居住的村(居)委会、单位提出申请,填写《二孩生育证》审批表。
       
现居住地村(居)委会、单位及户籍所在村(居)委会、单位审核(盖章),并出具婚育和收养状况证明;
     
到市计生服务中心进行孕检;
    
持双方户口簿结婚证、双方所在村(居)委会、单位出具的婚育和收养状况证及审批表,女方免冠半身相2张,孕检证明(未孕证)到乡镇或街道办事处审查;
   
乡(镇)街道办事处送城区计生局审批;
   
女方现居住所在地村(居)委会、单位张榜公示(15天);
   
女方现居住所在地城区计生局发放《二孩生育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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